環境心理學是心理學,行為學的分支學科,是一門新興的,涉及多種學科的綜合性研究領域,是研究人類行為與環境之間關系的一門學科,著重從心里學和行為學角度探討人與環境的最優化關系,有關這方面的研究內容很早就引起人們的重視,首先在美國開始,而后在歐洲,主要是英國,法國和瑞典等國展開,以后逐步擴大到世界其他國家,20世紀50年代,60年代環境心理學成為一門獨立學科,我國則于20世紀90年代才開始正式展開這方面的研究工作。
人的行為是心理活動的外在表現,是由于客觀環境刺激作用,或是由于自身生理或心理需要而產生,人的行為與環境處于一個相互作用的動態系統中,人塑造了環境,同時,環境反過來又會引起人的心理和心理效應,并且不可避免地塑造,影響人的行為,這種行為表現就是環境行為,環境行為是人類在外對環境刺激作出的反應,或者說是一種適應環境的本能,它具有一定的內在規律性和傾向性,環境雖然不是行為產生的直接和唯一的作用,但對于行為卻可起到限制,鼓勵,啟發和暗示等作用,鮑姆與瓦林斯在20世紀70年代通過對大學生公寓的系列研究發現,空間的平面布局對于學生個性的發展會起到很大作用,住在穿套式公寓中的學生要比往住在走道式公寓里的學生更多表現出喜歡社會交往,性情也更加和善。